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案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应当指出,我国民事诉讼法实行两审终身制,即一起案件经历两级法院审理即告终结,二审文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再审程序并非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只有在原审判决、裁定等确有错误的情形下,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启动再审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著作权纠纷诉讼再审案件中提起再审的主体可以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作为当事人的诉讼指引,这里主要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况进行介绍。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
原则上,只能由诉讼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
如果案外人对于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标的物主张实体权利,又不能提起新的诉讼解决该争议的,也可以申请再审。
二、再审的对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应当是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及调解书。
三、申请再审的期限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在6个月内提出,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
当申请再审的理由为以下几种时,再审申请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相关事项之日起计算: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审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四、申请再审的理由
1.对生效的判决、裁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
对生效的判决、裁定,有如下情况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对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
对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五、申请再审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时,应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再审申请书应包括以下事项: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具体的再审请求。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 5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 15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人民法院对于再审申请,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 3个月内审查完毕。经审查再审事由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按照再审程序决定再审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应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对于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以及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 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 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六、再审案件的审理
(一)再审案件的审理法院
再审案件的审理法院,应为作出再审裁定的人民法院。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由作出再审裁定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根据法律规定,再审审理的管辖权可以转移,但当事人或案外人申请再审时,仅最高人民法院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可以转移再审审理管辖权,中级人民法院无权将案件指定或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宵。
(二)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
生效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仍可以上诉;生效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宵程序审理,再审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得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且要另行组成合议庭,原审的审判人员不能再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
再审案件原则上应开庭审理,但适用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时,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七、再审审理的结果
(一)作出裁判
1.维持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阐述理由方面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人民法院应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上述瑕疵后予以维持。
2.改判及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但原审人民法院便于查清事实,化解纠纷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原审程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且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以及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不宜在再审程序中直接作出实体处理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或变更。
(二)再审案件的调解
原审以调解方式结案的,经过再审审理,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原调解协议违背自愿、合法原则,可以作出新的裁判,也可以再次调解,重新达成调解协议并出具调解书。如果原调解协议内容并不违反自愿、合法原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当事人在再审审理中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原判决、裁定视为被撤销。
(三)再审案件的撤诉
申请再审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裁定准许的,应终结再审程序。申请再审人经传票传唤,无正 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末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裁定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时,一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裁定准许的,应当同时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目前在国内,涉及著作权再审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作为专注于著作权诉讼的律师团队,我们欢迎您与我们一起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