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最理想的保护期限点评

2024
03-21 15:38

(部分咨询收费)
直线:139 2652 7105
咨询:0755-2500 0007
咨询:0755 8696 0099
邮件:zhenjie@ipcoo.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软件产业基地5栋C座1002A

 
最理想的软件著作权版权保护期限应该如何设置呢?设置如此之长的保护期限是否必要呢?

不难发现,对于软件著作权版权保护期限的长短设定,基本上都遵循这样一个规律,即保护期限的长度和文化产业的发达程度成正比。美国和欧盟的版权立法演变已经为此提供了生动的注脚。不可否认,美国和欧盟的版权法在作品保护期限方面所进行的扩张,已经影响到了整个国际社会的立法取向,不难预见在未来的中美和中欧知识产权谈判中,版权保护期限扩张将会是美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一项新的要价。更多请查阅:http://www.iprc.cn/zhuanti/

对于软件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美国将之设定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而在中国制定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作出了特殊规定。中国1991年颁布的第1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的保护期为25年,期满前权利人可申请延长25年,但最长不超过50年。对照之下,TRIPs中要求将软件按照《伯尔尼公约》作为文字作品加以保护。而所谓按照《伯尔尼公约》作为文字作品给予保护,是指文字作品一旦形成,无须履行任何手续,保护期限即为作者终生再加50年。显然,TRIPs规定的软件保护期要比中国当时规定的软件保护期长很多。2000年前后,中国为了尽快加入WTO,在知识产权各领域均作出了巨大的让步,并向《伯尔尼公约》和TRIPs全面靠拢。在这种背景下,中国2001年颁布的第2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将软件的保护期限统一延长至作者终生外加死后50年。

然而,社会当真需要这么长的版权保护期限吗?尤其是对于软件这种功能性特点尤为突出的作品,设置如此之长的保护期限有没有必要?目前的立法效果是正效应居多还是负效应为主?

从利用软件技术推动社会迅速发展的角度出发,应当适当地缩短而不是单纯地延长软件的版权保护期限。中国的著作权立法一向以达到甚至超过西方发达国家的保护水平和保护高度而自豪,现在必须要重新反思著作权立法怎样实现作品创作的社会功能。如果慎重地考虑作品版权保护期限和知识公域之间疆界的维护,并寻求版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新的平衡,那么,我们不难发现,对已有软件技术的不合理控制必然会导致软件产业发展比较薄弱的国家在信息化的浪潮中继续落后。如果盲目地延长软件的版权保护期限,只能是在发展软件产业的进程中自缚手脚。在协调本国利益和确定版权保护水平方面,美国为我们提供了现实的范式。在历史的纵轴上,在其版权文化产业非常弱小的时候,美国政府显然更多地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选择了切合自身国情的版权保护水平,以致著名的文学家狄更斯对此充满了憎恶。因为美国政府的放任,狄氏的《圣诞颂歌》曾经一度在大西洋彼岸的新大陆被大量盗版,在英国是2.5美元一本,而在美国却仅仅只卖6个美分。气愤的狄更斯在1842年亲赴美国,强烈要求美国采取版权手段保护其权利。150年后的今天,类似的故事在中国再度上演,只是随着流年转换了主角而已。根据美国商务部的统计,中国的盗版软件使美国每年损失200多亿美元。美国的现实主义做法在其宪法中也可以找到理论根基,即提供版权保护的目的在于促进美国的进步与发展。对比之余,我们完全有理由立足于中国软件产业还比较稚嫩这一现实,从维护本国切身利益出发,理性地考虑软件的版权保护期限问题。这样一来,在长与短的纷争中才能够作出正确的选择。

此外,从软件本身的现实价值分析,也完全没有必要设置较长的保护期限。计箅机行业著名的摩尔定律指出,每隔18个月计算机的性能就会提高1倍。这从一个侧面提示我们,包括软件行业在内的整个计算机行业的变化是其他行业无法想象也无法比拟的。根据对目前常用软件的统计,软件的生命周期通常为3至5年,最长的不超过5至8年,很难想象10年前的软件现在还能继续发挥余热。正如前文所提及的那样,普通作品在较短的保护期限届满后,只有极少数版权人会再去要求续展其版权。在较短的生命周期中,软件的正常使用已经足以确保研发者的获利。从激励论的角度出发,即使保护期限较短,其激励效果也并不会受到明显的影响。因此,相对于普通作品而言,对于生命周期极为短暂的软件,长时间的保护本身就是一种徒劳的黄粱之梦。长达五十余年的版权保护期限,除了限制社会公众尽早接触软件作品以外,不会起到任何作用。以微软公司的操作系统软件(os)为例,从20世纪80年代初风靡一时的DOS操作系统,到20世纪90年代早期的windows3.0、windows3.1再到20世纪末的windows95、windows98、windowsme.、windows2000,直到目前的windowsXP,虽然根据版权法上述每个OS软件享有的版权保护期限都还远远没有届满,但在事实上,这些软件在各领风骚三五年后早已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因此,对于软件的版权保护期限,实在不宜和普通作品等而视之。甚至可以这样说,在软件中不可能也根本不存在流芳百世的传世之作。


欢迎您就软件著作权法律保护更多问题咨询咨询热线:13926527105

--the end--
推荐阅读

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音像制品...

【摘要】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分析(第一部分)...

引言 信息化时代,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我国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实行立法保护,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是一......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分析...

目录 摘要 1 引言 2 第一部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概述 3 一、 计算机软件的特殊性及其对软件侵权的影响 3 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类型 6 第二部分 ......

如何合理选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保护?...

如何合理选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在主张对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保护 的同时,还主张对 商业秘密的保护 ,因此特别要注意区分哪......

著作权法保护商业数据的力度与范围...

【摘要】 著作权法的保护力度比较强,具有排他和独占的效力。其保护的范围也比较广,包括了4项精神权利和13项财产权利,还包括了邻接权等权利。从举证责任角......

通过案例浅析著作权保护的实际应用...

【摘要】 商业数据欲使用著作权的保护方法,那么商业数据库的独创性的要求就会很高,而人工智能越发展,数据库的独特性也会越来越淡化,很难满足独创性的要求......

商业数据是否可以汇编作品进行著作权保护?...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规定了数据的汇编作品。人工智能下的商业数据是在海量数据,甚至非结构性数据中找到属于所需要数......

关联企业证据是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案的关键...

【摘要】 实务中,员工在服从企业工作安排中产生的工作成果一般认定为职务作品,因此如果员工未经公司许可情况下直接使用该工作成果时,企业往往会首先确认该......

上海法院案例点评游戏软件著作权该如何认定?...

【摘要】 首先,计算机编程形成的计算机程序及相关文档可以作为计算机软件受到 著作权保护 。其次,涉案游戏中涉及的故事情节、形象、图片、音乐等资源如果具......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能证明软件是否完成吗?...

【摘要】 我国 软件著作权 登记仅仅作形式审查,即审查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要求,例如申请表填报、源代码格式、设计说明书格式等是否规范,并不需要对提供的软件......

全流程服务

我们用八年经验积累服务每一位朋友

软件著作权侵权证据调查

侵权证据调查
固定民事侵权\刑事立案证据

软件源代码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
预鉴定提高鉴定精准度

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罪公安报案立案

侵犯著作权罪公安立案
通过公安立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网站主页
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