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案情进行全面分析判断
首先,要通过立案前的审查,确定案件性质。如认为确属犯罪案件,则应予以立案侦查。其次,要对实施犯罪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与著作权人签订合同或依法取得许可。在公安机关侦查中,侦查机关应调查行为人复制、发行他人作品有无合法依据。有合同的,应查明合同的真伪;有许可协议的,应查明有无超出许可使用的范围。与此同时,侦查机关应向报案人、被害单位了解发现盗版作品的时间、地点、数量、价格、纸张劣质等方面情况,从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二)从犯罪嫌疑人入手展开侦查
可以以犯罪嫌疑人所呈现出来的一些活动规律为人口,展开侦查工作。这种模式是以人为中心展开侦查,即通过对被管控的嫌疑对象主动开展全方位的情报调查和对有关情报资料的分析研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进而破案。这种模式是从各方面的情报信息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以此作为侦查工作的切入点,其工作重心是围绕犯罪嫌疑人所进行的动态控制,它离不开刑事特情、阵地控制犯罪情报刑侦基础工作阵地控制是调控工作的主要载体,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经常涉足的各类“阵地”进行调查控制,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现实表现和活动规律,并积极开展侦查,以获取证据,进而破获案件。
利用犯罪情报信息系统开展调控,就是将那些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表面、局支离、片面的情报信息收集起来,并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手段进行管理和分析,再通过整合各方面信息,配合深入调查核实,将多方面的信息编织成刑事犯罪线索链,继而达到控制的目标。实现调控工作的信息化,改变了长期以来各岛的状态,使各部门、各警种之间建立起纵横交错的相互协作体系、相互扶持构架、资源共享的调控网络,形成甲地上网调查、乙地控制打击的全新格局,使调控工作得到有效的延伸和深化。这种从犯罪嫌疑人人手的侦查模式是集中了信息网络、侦查基础业务等多种现代科技和传统侦查措施于一体的综合性侦查模式。
(三)从侵权对象入手,顺线跟踪,发现犯罪嫌疑人
通过侵权对象带出更多的犯罪证据,查清案件走向,从而有利于划定侦查范围,在此基础上,深挖案件全貌,最终侦破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物本身进行研究。根据所用纸张的光泽、厚度、.克重、纤维结构、形态判断纸张来源、产地、销售和使用范围;根据油墨的色泽、浓度、染料成分等分刷质量和技术水平;根据音像制品的科技含量和音质、色彩等情况分析其设情况,看盗版实物是采用专业化技术较高的激光照排系统排版、大型胶版印刷系统印刷,还是采用照片制版、手工刻版等方法,科技含量较高的一般可能出自型正规印刷厂,而简易原始的可能出自“地下工厂”。对于盗版音像制品,从其画面、音效等方面分析是简易设备翻录,还是正规激光唱盘、视盘生产线生c:;是模仿数码录音技术制造音效,还是具备数码制作条件,通过分析技术特推断盗版规模和集团化(四)及时发现、收集证据,进行鉴定,确认犯罪事实
证据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破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因此,侦查人员要树立起为诉讼取证的全局观念,全面及时地收集犯罪证据。在侦查活动中,加强取证的针对性,按照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构成要件,将查证的案件事实细化为若干证据种类,及时发现并全面地收集和提取,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克服为破案而取证的片面观念,将侦查取证的视线前移,站在有利于起诉、审高度全面收集证据、审查证据。从实践经验看,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中,应针对侵权和非法出版的图书、报、杂志、音像制品、美术作品进行查封、收缴、清点和鉴定识别。侵犯著作权犯罪涉及社会上的多个行业,有些行业具有相关的专业性。面对行业划分日益精细的今天,侦查人员不可能仅凭自身的能力完成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任务。在查证过程中,应当请相关行业的专家、专业部门协助侦查。协助侦查的方式多种样,可以发表咨询性意见,也可以直接由专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来证明犯罪事实,还可以运用现代分析测试作出鉴别、鉴定结论等。专业部门的鉴定、意见既解决了专业问题,又证明了案件事实,同时通过专业部门、专业人员的协助,可以使公安部门的认定更为扎实,工作更为主动
(五)依法适时采取各种查缉措施和强制措施
侵犯著作权犯罪的侦查工作主要是围绕案件事实和嫌疑对象,运用各种侦查与手段采集证据和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依法及时地采取各种查缉措施和强制措施,可以有效提高侦查办案的效率。侵犯著作权犯罪属于智力型犯罪,在侦查中重点运用的侦查措施包括:搜查、查账、查询、冻结等。(1) 搜查。搜查包括人身搜查与场所搜查。人身搜查一般是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同时进行。场所搜查主要是对嫌疑对象的住所、办公场所、营、库房以及其他可能隐蔽犯罪证据的处所进行搜索和检查。搜查的重点是经济犯罪 案件有关的赃证,如证件、账簿、印章、营业执照、现金、信用卡,一经发现应手以扣押,并在有见证人或被搜查人及其家属在场的情况下办理有关的扣押手续。对某些无法搬动的物品,可以拍照固定后予以查封。
(2) ,查账。查账,即查封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账册、凭证、报表、财产、物资等,并进行详细、深入的审核检查。它是侦查工作中常用的一种侦查措施。当检查被查单位在银行账户方面的账目时,应查清资金人账前账上资金结存数、涉资金出入账情况及赃款流向情况等;当查物品账时,要把物品的销售账、入库、出库账逐一查清,并与财务账进行对照。对作为证据的各种凭证、票据要加银行或有关部门的骑缝章。在查账的各个环节,应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原始证据,在不能提取原始证据资料时,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对其加以固定和提取,注明出处,在提供人、抄件人、见证人和单位负责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要进行全面核查,防止犯罪嫌疑人搞两套账;二是除对发案单位的会计资料检查外,对关联企业的相关财务会计资料也要根据案情进检查:
(3) 查询、冻结。《刑事诉讼法》第117 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要,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在侵犯著作权犯罪案牛侦查中,可以查明涉案资金流向,有效制止犯罪嫌疑人转移赃款。这有利于确定侦查方向,进一步追查出同案犯或其他关系人;有助于证实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图;有助于查明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从而缉捕犯罪嫌疑人。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
其一,对于涉案单位的资金,如果不能认定是赃款的,不得冻结。不允许以追赃为由冻结涉案单位正常的业务往来资金,以免给涉案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单位职工的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其二,如果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经被冻结,侦查部门就不能再重复冻结,但要注意防止其他执法机关解冻后,犯罪嫌疑人趁机提走资金,因此应加强监控。
其三,侦查部门对犯罪嫌的存款只有查询、冻结权,没有扣划权。另外,要通过对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积极开展审讯工作,以有效侦破案件。
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征之一就是其集团化趋势,在侦查中可以用有效的强制措施来获取有效线索和信息。在侦查过程中,只要有确凿的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有可能采取反侦查措施的,要果断地采取强制措施,立即讯问,从犯罪嫌疑人处挖掘有价值的线索,在侦查实践中往往会起到“破一案带一串、破一案带一片”的侦查效果。在讯问中,侦查人员应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采取适当的策略,结合出示的证据,促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讯问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刑事政策,眨禁刑讯逼供、诱供或骗供b
在实践中,由于案件纷繁复杂,千差万别,个案之间会存在很多方面的差异。因此,在侦查工作中,侦查人员必须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侦查策略与措施。例如,从作为犯罪对象的某一笔款项人手,顺着资金流向进行查,有助于问题的主要矛盾充分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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